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
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
各系、各部门: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、重庆市教委《教育规划纲要》和文化部《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》精神,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,促进学院教育事业科学发展,根据《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十三五科研规划》和《重庆文化艺术职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规定,经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。现通知如下:
一、课题类别与选题
本年度设教育教学研究、教育行政管理研究、党建和思想政治建设研究、文化研究和艺术创作等五类课题。课题申报以课题指南为依据和导向。请结合我院当前中心工作和教育改革发展趋势,从本系、本部门实际出发,找准研究方向,突出研究特点,自主确定选题。
二、申报对象
全院各系、各部门专、兼职教师和行政人员。
三、申报条件及要求
1. 课题申报人必须符合《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(暂行)》有关规定和要求;
2. 除院级委托项目以外,承担院级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;
3. 每人每年主持院级课题不超过一项,主持院级委托项目不得超过两项,主研、参与院级课题不超过两项。
4. 学院重大、重点课题和委托课题研究周期为2-3年,2017年立项的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结题。
四、申报程序
本年度课题申报按照“确认申报意向——上网下载与填报课题信息——报送纸质活页评审材料”的流程进行,操作如下:
1. 填报课题申报表和评审活页。
申报人在学院群里或网站中下载《科研项目申报书》和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》,并按要求准确填写。
2. 系部审批。
系、部教师申报学院课题,须首先取得所在系、部同意,由所在系、部门组织专家评审,并由负责人审核、签字确认。
3. 材料报送。
各系、部统一填写《科研项目汇总表》,同时将每项课题《科研项目申报书》(打印一份)、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》(打印5份),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纸质表送科研处,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576992207@qq.com。
联系人:况贺
电 话:62335612
五、课题经费资助
2017年度课题经费的划拨与使用按照《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科研奖励管理办法(暂行)》和《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(暂行)》执行。课题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立项后,重大规划课题每项资助金额3.0万元,重点规划课题每项资助1.5万元,一般规划课题每项资助0.8万元,青年课题每项资助0.5万元,委托项目资助金额由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。
附件2.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科研项目申报书
附件3.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科研项目设计论证活页
附件4.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17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
附件5.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
2017年3月30日
地址: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
电话:(023)62335597
邮编:400067
版权所有 ◎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渝ICP备15000484号-1 渝公网安备 50011302000993号
技术支持:瑞秀科技